高校毕业生档案政策宣传资讯

2024年6月29日   点击人次: 910   


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流程




一、未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直接转递档案


(1)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山西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服务电话等查询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地址;


(2)毕业生告知所在高校档案转递地址;


(3)档案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经线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确已接收的,由毕业生本人(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2、开具接收函转递档案


毕业院校要求省人力资源市场开具档案接收函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省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窗口开具接收函;


(2)毕业生将接收函交回学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档案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经线上查询或电话查询确已接收的,由毕业生本人(或代办人持毕业生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二、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后,由所在用人单位与省人力资源市场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


2、毕业生告知毕业院校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地址;


3、档案转递至省人力资源市场后,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用人单位接收函到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三、其他事项


档案转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档案接收人:档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1-828800




毕业生档案知识问答


1.什么是毕业生档案?

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可以说,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2.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转递档案。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3.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不然档案可能会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4.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5.档案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根据人事档案可以提供以下服务:人事档案接收、转出、查借阅、档案政治审查、补充材料、开具证明、党组织关系转递等服务。


6.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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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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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胡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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