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

2018年12月22日   点击人次: 1577   


1、现阶段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基本制度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基本制度。

2、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3、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3)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4、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5、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6、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8、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9、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10、什么是人事代理(或择业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①人事档案管理;②因私出国政审;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11、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12、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

13、毕业生就业为什么需要签署就业协议?

    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订、由省教育厅主管,学校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也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对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培养高校均有约束力,也是学校落实、汇总、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的唯一依据。就业协议书是记载就业协议的文本。所以毕业生不论参加各种招聘会、就业市场等应聘活动,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均需签定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学校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执一份,复印无效。此协议经鉴证后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14、首次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办理报到证流程

  第一步:本人填写毕业生信息一栏;

  第二步:用人单位填写、盖章,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第三步:回到学院加盖系部公章;

  第四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盖章,并留一份协议书(派遣时使用);

  第五步:到规定派遣时间时,学院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第六步:报到证办理后,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到各系领取报到证蓝联;

  第七步:毕业生持报到证蓝联、毕业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此项不用办理);

  第八步:最后持报到证蓝联、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毕业生档案由本人领取或学院邮寄,届时由学院通知。

  注:1、毕业生签署单位如为跨省就业,需要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毕业生签署单位如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城市,需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接收函(如:进京函、进沪函等)。

15、什么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并由教育部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报到证分上下两联,上联为蓝色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为白色也叫通知书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是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其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被录取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迁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关系的毕业生如在异地就业,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工作以后如发生工作变动,《报到证》是新单位接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16、哪些毕业生可以办理《报到证》?

 经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被录取的,在校期间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业的毕业生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纳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或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

17、《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如何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丢失,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派遣所在单位出具:未报到证明并加盖公章;

  (2)本人书写:补办报到证(或报到证证明)情况说明;

  (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规定,补办的期限及费用为:毕业之日起半年内,由省教育厅补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费用100元;毕业后超过半年但在毕业两年之内补办《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证明》,费用50元。费用均由省教育厅收取并开具发票。

1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失或毁约如何补办?

 登陆太原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下载《太原学院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依据此表中的内容准备补办材料,逐层审批补办。

19、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有报到证吗?

 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和签约单位的毕业生都有报到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的报到证上的单位名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升学学生不发报到证。

20、《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流程及期限

    (一)初次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人社局)需改派的毕业生:

    (1)如签约单位为生源地所属单位,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或人社局)直接办理改派就业手续;

    (2)如签约单位不在生源地,需返校办理相关改派手续。要提交的材料为:原报到证蓝联、本人档案(含白联)、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期限为:从毕业之日算起,四年之内)

    (二)初次派遣至用人单位的,需返校办理相关改派手续。需提交的材料为:原单位解约函、原报到证蓝联、本人档案(含白联)、新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本人改派申请。(期限为:从毕业之日算起,一年之内)

21、考取研究生就业手续事宜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根据研究生院校的要求持提档函回学校招就处或各系领取(邮寄)档案;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回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

 注: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需办理本科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取研究生后放弃升学有就业意向,向本科院校申请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出具以下材料:

 (1)研究生院校出具“放弃入学的退函”并加盖公章;

 (2)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原籍教育局(人社局)出具的“回原籍就业的接收函”;(3)本人书写:放弃上研准备就业的情况说明。

22、专升本毕业生就业手续事宜

    被本科院校录取的毕业生,持本科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系部)领取档案、保卫处办理户口,然后到本科院校报到即可。(此类毕业生不办理专科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被本科院校录取后,放弃升学有就业意向,向专科院校提出申请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出具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开具“放弃入学的退函”并加盖公章;

(2)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原籍教育局(人社局)出具的“回原籍就业的接收函”;

    (3)本人书写:放弃上学准备就业的情况说明。

23、毕业生档案的作用是什么?

    档案主要有三大职能:(1)档案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2)档案表明了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3)档案是人才中心为个人提供相关人事服务的依据。档案除了是对一个人的人生记录和鉴证以外,它还肩负着其他一些重要的任务,如个人需要的身份鉴定,司法公证、职称申报、报考研究生、开具个人证明、办理退休手续、新单位入职审查、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政审、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工龄的审核认定、退休工龄的审核,出国政审、办理保险等等。

24、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关系如何办理?

    (1)迁往单位。指已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即与用人单位签署《太原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下面统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章完毕后交回学校,由学校到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档案户口随迁单位。

 (2)落户到太原。指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与用人单位属于合同、灵活就业的,以及不想把档户关系放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毕业生,可以把档户关系放到省、市人才市场(如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太原人才大市场),具体办理事宜咨询毕业生所在系或学校招就处。

    (3)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指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也未办理落户太原手续的,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学院首次派遣时一并办理回原籍的报到证(每年7月份),档案户口随迁生源地。

    (4)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回学校办理,档案户口随迁升学院校

25、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

(1)根据学院的安排,毕业生每周一至周五(周四除外)把签署盖章完毕的协议书交到招就处办公室。每周四(节假日除外)学校集中到省教育厅办理调整派遣手续。

(2)按时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到各系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毕业生档案由本人领取或学院邮寄,届时由学院通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其档案暂存在招就处的毕业生档案室,待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原件每周三领取。

(3)升学的毕业生参看21、22条,也是每周三领取。

26、办理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太原人才大市场流程:

    毕业生有意向在学院首次派遣时,将本人人事关系(档案户口)落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太原人才大市场,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本人去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太原人才大市场大厅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开具接收函;

    第二步:将签署盖章完毕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交回学院招就处盖章,并留一份协议书(派遣时使用);

    第三步:到规定派遣时间时,学院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第四步:报到证办理后,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到所在系领取报到证蓝联,毕业生档案由本人领取或学院邮寄,届时由学院通知;

    第五步:毕业生持报到证蓝联、毕业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

    第六步:最后持报到证蓝联、档案(如属学院邮寄则不用)户口迁移证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或太原人才大市场报到。

 注:1、如毕业生首次派遣至生源地教育局(人社局),需改派到山西省人才资源市场或太原人才大市场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蓝联、档案与省、市人才签署的协议书到学院招就处办理。

  2、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

 太原人才大市场地址:太原市五一广场1号。

27、就业形式及就业率统计

  1、就业形式

  (1)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手续齐全的《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并解决档案和户口关系。

  (2)合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3)灵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即填写学校下

发的《太原学院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或办理(人事)

择业代理(如:山西省人才资源市场或太原人才大市场等择业代理机构)。

  (4)升学

  (5)出国

  (6)项目:西部(晋西北)计划、预征入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

28、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两者紧密相联,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

  (1)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1989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律。 ②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③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签订在后(一般是学生到单位报到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④签订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的认定,是确定学生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负责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⑤签订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见证后列入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⑥时效性不同:就业协议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学生到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2)联系: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在于: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但可以在备注中就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就业协议书有关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可以作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但这些条款必须列入劳动合同,在双方都认可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继续生效。

29、太原市多项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

  创业可获补贴

  对于太原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全部省级留成,市县留成一半的财政补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指在实训结束后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数),按照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为其免费提供档案存放、代缴社保、代办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为其免费提供档案存放、代缴社保、代办户口、职称评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提供贷款扶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此外,这些贷款项目,财政部门还将按规定给予贴息。

 高校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贷款并按期还款的,可参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带动就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从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创业带动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对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入驻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园区,从创业资金中按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

30、山西:大学生毕业学年可享创业培训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人社厅[2014]3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专项活动,力争实现全省各高校和每一名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大学生都能享受到由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培训类型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两个类型。

    每人在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只能享受一次同类型的创业培训补贴。经结业考核合格者,均可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为每人150元,创办企业培训为每人500元。

    创业意识培训的对象是,各高校中有本校全日制注册学籍,且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培训的对象,原则上应从参加过创业意识培训的学生中筛选;也可将未参加创业意识培训但具有强烈意愿,具备创业构想和条件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列入培训筛选范围。

    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的培训内容侧重点不同。创业意识培训以教师课堂讲座形式为主,辅以专家现场指导或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等形式,培训课程不少于21个课时,培训人数每班应在90人左右。创办企业培训采用参与性培训教学,以教师授课为主,辅以创业指导帮扶和政策讲解、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现场考察创办成功的企业等形式,培训合格学员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通过考核答辩,培训课程不少于49个课时。

    山西省各高校开展创业培训专项活动,由经批准设在该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体组织,山西省各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实施创业意识、创办企业培训,须统一使用由国家创业指导委员会项目办公室提供大学生版的标准教材。参加创办企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颁发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